苏州公租房配租对象:
城市居民公共租赁房指南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无房家庭,具体配租条件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按届时房源、对象等实际情况进行摇号配租。
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苏州将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计划把申请标准放宽到人均使用面积13平方米或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申请人应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来担任。如果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可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来担任申请人。
公租房将供给三类人群
《办法指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供应给城市居民无房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城市居民无房家庭,是指符合本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是指新毕业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就业地户籍,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人员。
以上三类人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统一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不受理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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