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现三权分离,正式拉开了农村土地改革的新一轮大幕。那许多村里人开始琢磨,这与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呢?有啥好处呢?我一个老头子了,还能否享受到国家土地改革的饕餮盛宴呢?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划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不愿耕种土地的承包人可以把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或企业。这样就形成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承包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土地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由“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置”的转变既坚持了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保护了农民的承包权,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又适应了新时期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能够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集中,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有利于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的经营效率、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
基于以上制度变革,村里人有可能享受到未来的土地改革红利:
1、所承包土地可以流转给别人去经营,自己脱离土地,可以去城里打工,一面挣地租,一面挣工钱,增加收入了。
2、把自家承包的土地入股到合作社或者其他经营主体,自己也成为合作社、企业的一名股东,通过统一经营管理的模式,减少投入,提高效率,增加收入,降低风险,延长价值链。
3、年龄大了干不动了,不用担心土地撂荒没人种。以前总是担心自己孩子都在城里,老了地就没人要了白白给了别人,现在只要国家政策不变化,目前看都是归你们家所承包的,基本等于永久承包权吧。现在可以流转经营了,你完全可以订立合同,把经营权转移,把收益给子孙后代,在孩子们不需要干活的前提下,享受承办权收益。
4、最有价值的一种方式就是托管,这是目前经营收益最稳定,风险最低,最能发挥各自效率的方式,把各自的优势发挥到极致,能够充分享受到产业的增值。
5、金融功能逐渐凸显,但是需要有良好的经营主体。
6、不要轻易将永久的经营权一次性给别人,现在很多村里签订了永久性经营权协议,基本就是买断了,如果是钱多或者急需大笔用钱迫不得已那另说,单纯的为了多收钱,一次性卖断未来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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