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这项新政策对于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其中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内容有哪些呢?
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涉及多方权益,是一个渐进过程和系统性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一)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三权”权利主体,明确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确保“三权分置”得以确立和稳步实施。要坚持和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及时提供确权登记成果,切实保护好农民的集体土地权益。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形成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提倡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促进土地经营权功能更好实现。
以上摘自中国政府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由此可见,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确立和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目前,全国各地的土地确权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大部分地区都将在2017-完成土地确权颁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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