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报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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