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报销了还可以报生育险吗
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实现双重报销。若已通过医疗保险完成生育相关费用的清算,则表明该情形后续将不再具备生育保险的申报资格。然而,若个人所供职的单位按规定强制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职工在分娩后仍然能够享有生育津贴的待遇。
如果您希望经由生育保险来获取生育费用的补偿,您需向所在机构或者是社保部门提交相应申请。在此情况下,如您已经利用医疗保险完成了生育费用的报销,则无权再度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医保报销从哪里可以查到
首先,您可以前往医院的住院服务柜台进行登记和咨询,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医院将会告知您是否符合相应的保险制度规定以及理赔标准,从而解答您关于报销事宜的疑问。
其次,您还可以前往社保管理局下属的医保窗口进行详细查询,或者利用社保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行自助查询,这些都将帮助您全面了解当前个人医保缴费状况。
最后,您还可以通过访问当地社保官方网站,利用网络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以此获取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保报销和生育险报销不能同时进行。在您已经使用医保进行生育费用报销之后,将无法再次进行生育保险的申请。然而,如果您所在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支付了生育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仍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若希望获得生育保险的补偿,您需要向您的工作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对于那些已经使用医保进行报销的人来说,他们将不再享有生育保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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