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没有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来计算的。具体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2、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的基数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对生育妇女在产假期内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生育津贴的基数包括女职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女职工产前检查的费用、女职工住院分娩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女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15天或者计划生育丧假23天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妊娠或者分娩后6个月内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的疾病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妊娠或者分娩后6个月内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医疗费用、女职工妊娠或者分娩后3个月内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的疾病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妊娠或者分娩后3个月内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医疗费用、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产假期内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满月时,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给予的产假期间的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满月时,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给予的产前检查费、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满月时,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给予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因此,生育津贴的基数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来计算的。具体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的基数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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