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反洗钱调查时,调查组应当调查如下情况:
1、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2、可疑交易活动是否属实;
3、可疑交易活动发生的时间、金额、资金来源和去向等;
4、被调查对象的关联交易情况;
5、其他与可疑交易活动有关的事实。
询问时,调查人员应当制作《反洗钱调查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更正,并按要求在修改处签名、盖章。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调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可以自行提供书面材料。必要时,调查人员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被询问人应当在其提供的书面材料的末页上签名或者盖章。调查人员收到书面材料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收到日期并签名。被询问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作为询问笔录的附件一并保管。
金融机构配合反洗钱调查的义务包括
金融机构配合反洗钱调查的义务包括:配合调查义务、如实提供信息义务、保密义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或者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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