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召开前需要提前15天通知业主。业主召开大会应办到以下事情:
1、召开业主大会时,应提前通知全体业主,让业主合理安排时间,同时让业主有时间考虑会议问题,以便会议收集业主意见,确保业主大会顺利进行;
2、召开业主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应当同时通知有关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记录业主大会的会议。因此,召开业主大会,需要提前半个月通知全体业主按时参加业主大会,讨论相关事项。
业主大会备案材料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2、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4、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
5、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6、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报名公示、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7、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8、业主委员会侯选人情况(报名公示、报名表及公示照片),基本情况介绍。
9、提前15天召开业主大会公示及会议流程。(公示照片)
10、业主大会签到表。(业主姓名及具体门牌)
11、第一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12、筹备组工作报告。
13、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情况。(选票样本、选举统计表、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14、管理规约、议事规则通过实行稿。
15、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名单。(公示内容及照片)
16、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
17、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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