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127号令(《徐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精神,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2012年初即着手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一是出台鼓楼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区财政部门特别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账户,资金额度为50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并发症纳入特扶工作,成立机构、出台方案、开会培训并开展内部摸底调查及相关对象的审核鉴定协调等工作;三是就《实施细则中奖励补偿对象的奖励补偿工作进行安排落实。3月13日,召开由计生、财政、民政、人保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工作协调会。分别就公益金管理、资金的拨付、奖励补偿对象的申报审核确认、相关资金的发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明确,并确定了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间进度表。
全文3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