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南化妆品生产企业登记事项变更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省政务大厅药监分中心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逐一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3、审核审查:行政审查,作出初步的审查意见
4、审批决定: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5、制证送达:制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甘南化妆品生产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受理条件
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化(地理位置等不变)或企业住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力、生产技术和工艺等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三、甘南化妆品生产企业登记事项变更法律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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