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鉴定医院能做吗
可以。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二、医院办理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1、进行伤残鉴定的受伤人员,在治疗终结后,有向司法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的权利,也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2、鉴定时机(即治疗终结后)一般可在受伤后3个月进行,损伤严重者可根据伤情延长时间。
3、评残时应携带经治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可复印件),和辅助医学检查材料(如X光片、CT片、核磁片、化验单等)及身份证明。脑外伤后果严重者应有住院客观病历(复印件)。
4、鉴定时,应将《委托书》、病情材料等交给法医。
5、法医根据工作需要需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伤者要配合各项检查。无理由不配合者,将影响鉴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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