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措施,而行政诉讼的原告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而律师代理案件是需要收取一定服务费的,那么行政诉讼律师费谁来付呢?按目前的规定,律师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由律师代理案件的,什么时候支付代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签订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打行政官司,该告谁?
一般来说,侵害您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哪个机关或者组织作出的,那么起诉时就应该以这个机关或者组织为被告。
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
您在起诉前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并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应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的,应该以这些机关为共同被告。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组织是受其他行政机关委托的,那么应该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如果侵害您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已经被撤销,它的职权由谁继续行使,那么就应该以谁为被告。如果没有机关继续行使,那么谁决定撤销的就以谁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不服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25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9、20、21、2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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