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零星费用的报销标准
时间:2023-05-10 21:24:15 40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生育零星费用报销标准

生育零星费用包括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还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比如节育器费用、人工流产费用等。以下是生育零星费用报销的具体标准:

医院等级三级二级一级

生育项目女男女男女男

定额支付标准分娩顺产290014502500125020001000

助娩产330016502800140023001150

剖宫产460023004100205033001650

计划生育早期妊娠流产300150300150300150

早期妊娠流产住院900450900450900450

中期妊娠流产150075012006001000500

稽留流产150075012006001000500

宫颈环扎术150075015007501500750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200—200—200—

宫内节育器取出术160—160—160—

宫腔镜取环480—440———

皮下植埋(取出)术200—200—200—

产前检查建卡起至20周500250500250500250

20周至分娩前800400800400800400

女职工产前及产后4个月内因并发症(参见结算办法附表一)住院时,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费用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费用不足定额的按实报销。800―—600—600—

生育零星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

(4)《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限分娩住院提供);

(6)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限在职职工提供);

(7)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8)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复印件。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限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或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提供);

(9)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限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时提供);

(10)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时提供);

(11)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材料(限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时提供);

(12)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生育零星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应在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由经办机构受理后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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