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应在交付使用时提供这些文件,工程质量保证书应列明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有责任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按工程质量保证书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交房标准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第一方面:交易受时间的限制
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很大的限制,安置房一般规定在几年内不得进行上市转售。商品房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那么就可以上市交易,转手买卖了。但是商品房是期房的话,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第二方面:产权有所不同
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大部分的安置房其实并不是完全产权,可以理解为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三方面:房屋质量不同
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人通常偷工减料,通过这些操作来增加自身的利润。因此,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一般相对较差一些。
第四方面:交易存在风险不同
由于安置房存在的很多的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购买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安置房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因此就会有相应的规定加以规范这些行为,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的话,那么法律上就可以视为情势改变,从而使得已签订的合同失效。
安置房通常指的是一种补偿性的房屋,即开发商在拆迁原住民之后,补偿给原住民的新建房屋。有的可能还需要原住民再交一些差价来补齐房款,有的则会补给原住民两套或多套房屋,在转手出售的时候也没开发商的商品房那么贵。
安置房和商品房是有很多的区别的,安置房是政府因为拆迁,补偿给原住民的新建房屋,所以在安置房的购买上有很多的限制。但是安置房还是很不错的,也可以和商品房一样去办理房产证,只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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