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夺罪的认定标准,根据我国《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的,就可立案,抢夺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8万元以上、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7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抢夺罪含义是什么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
1、抢夺公私财产数额不大,情节明显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抢夺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客观上,本罪表现为乘客不备、意外、公开行使财产有形力,使他人无法抗拒,获得大量财产的行为;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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