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能否展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及担保责任的承担
(一)效力认定:物权行为是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只有物权的意思表示(如转移标的物)与形式(如动产交付或不动产的登记)相结合,才构成物权行为。
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不产生,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另外,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因此在对抵押合同效力进行认定时,还应当判断主合同是否有效。
(二)担保责任:担保合同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民间借贷能否签最高额抵押合同
民间借贷可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抵押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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