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差别在于担保的债权是否已经发生和是否可以明确确定担保金额。最高抵押是指在一定期间内持续存在的债权作为担保,而债权在设定最高抵押时尚未产生。为保证未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抵押人在此金额内以其抵押财产担保债权。一般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债权是独立的,而不是连续的;担保的金额和范围从一开始就确定。
最高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差别在于:
1.最高抵押是指在一定期间内持续存在的债权作为担保,而债权在设定最高抵押时尚未产生。为保证未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抵押人在此金额内以其抵押财产担保债权。一般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债权是独立的,而不是连续的;
2、最高抵押担保是一定期限内持续发生的债权。虽然可以确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但具体担保的金额无法明确,只有一个最高债权限额。一般抵押担保是现有的特定债权,担保的金额和范围从一开始就确定。
最 高 抵 押 与 一 般 抵 押 的 债 权 区 别
最高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债权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抵押物的种类:最高抵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作为抵押物,而一般抵押仅指债务人将其部分财产作为抵押物。
2. 抵押的金额:最高抵押的债权金额等于抵押物价值,而一般抵押的债权金额小于抵押物价值。
3. 抵押的期限:最高抵押的债权自抵押物登记时设立,而一般抵押的债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4. 抵押的利率:最高抵押的债权可以设定为任意利率,而一般抵押的债权利率应符合法律规定。
5. 抵押的优先受偿权:最高抵押的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权,而一般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不足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只能按一般抵押的债权受偿。
6. 抵押合同的效力:最高抵押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而一般抵押的抵押合同自合同生效时生效。
综上所述,最高抵押与一般抵押在抵押物的种类、抵押的金额、期限、利率、优先受偿权及抵押合同的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抵押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利益。
最高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差别在于:最高抵押指在一定期间内持续存在的债权作为担保,而债权在设定最高抵押时尚未产生;最高抵押担保是一定期限内持续发生的债权,抵押物的种类、抵押的金额、期限、利率、优先受偿权及抵押合同的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抵押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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