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律师建议: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要核实项目施工进度,以及开发商是否有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预售证没下来能交首付吗
预售证没下来建议不要交首付。如果开发商暂未办理预售证,是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此时缴纳首付,对于买方而言存在法律风险。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合同无效开发商担哪些责任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合同无效开发商担的责任是要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责任。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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