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劳资双方的矛盾永远是不可调和的,暂时的和平共处无非是一种假象。昨天还被视为企业最大财富的员工,今天就成了沃尔玛“人才优化”的牺牲品。沃尔玛,全球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因其在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卓越表现,赢得了沃尔玛中国75%员工的“完全敬业”,并据此获得“2009年翰威特中国最佳雇主”的荣誉称号。面对突如其来的裁员风暴,在企业工会调停未果的情况下,各地市总工会纷纷介入,沃尔玛才不得不暂缓执行“结构优化”方案。
时至今日,沸沸扬扬的沃尔玛“工会门”事件已暂告一段落,但它所留给我们的却是一连串等待解答的难题。西方企业缘何惧怕工会?中国企业如何摆脱花瓶工会的阴影?更为重要的是,在妥善处理劳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上,人力资源部该扮演什么角色?如何成功转型?
纷争四起的沃尔玛工会门事件
沃尔玛一向视工会为天敌,其创始人沃尔顿曾有不入工会的“家训”,在沃尔顿看来,工会是一股“分裂的力量,会使公司丧失竞争力”。早在200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开始要求沃尔玛等外资企业设立工会组织,但一直未果。沃尔玛拒建工会,理由竟是“不建工会是其全球惯例”。国内许多民营企业仿效沃尔玛,对成立工会持反对意见,沃尔玛成为推进工会组织建设的一个反面教材。
2006年7月29日,迫于市场竞争压力,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工会成立,沃尔玛不建工会的“全球惯例”在中国宣告终结。但事实上,沃尔玛工会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其实际意义。据报道,沃尔玛内部根本不支持工会,甚至通过各种方式暗示员工不得加入工会。
果不其然,2009年4月,沃尔玛以“组织构架优化”为名,打响了“分流”、“裁员”的枪声。在此次沃尔玛裁员事件中,沃尔玛员工工会的力量非常薄弱,根本不足以维护员工的利益,而使濒临崩盘的谈判死灰复燃的力量,乃深圳市总工会。
对于这场由沃尔玛中国区总裁陈耀昌发起的“陈氏变革”,可谓众说纷纭。
在沃尔玛当局者看来,此次“人员优化”是适应“市场成熟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后公司会更加高效;同时,会使员工对业务更加熟悉,员工的职业发展也会有更大程度的提升;而且,沃尔玛的“N+1”(N=工作年限)补偿计划也是符合劳动法的法规的。沃尔玛中国公关经理牟明明表示,“人员优化方案主要是将商场管理的5个层级减化为4个层级,因为中层领导相对竞争对手而言过于臃肿,所以分店中层管理岗位是首要优化对象,此举主要是在沃尔玛公司仍在大力扩张的形势下做出的决定。”
一封沃尔玛中国对内部员工的通知书中这样描述这次“分流”事件,“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公司管理层诚恳地邀请您参与该计划。”
在沃尔玛员工看来,此次“人员优化”远没有当局者宣称的那么动听,实属“变相裁员”,而且是一次很不公正的裁员。被“分流”的员工表示,他们必须在沃尔玛给出的“三个烂苹果”中选择其一:降职降薪、平调外地、补偿离职。
据沃尔玛员工反映,公司给出的前两个选项(降职降薪和外调),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也没有文字依据可查,可供选择的其实就是“离职”这一个选项;但“N+1”的补偿方案与他们的贡献相比,是极其不合理的。所以,与其说是“优化”,倒不如说是“裁员”更为贴切。
对于此次沃尔玛“架构调整”,各方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有评论称,沃尔玛一直背负“压榨供应商”的恶名,此次“劳资”大考必然会激起沃尔玛面临“三面”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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