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它是指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它是我国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形式。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
(1)用人单位和职工;
(2)用人单位和职工的代理人;
(3)第三人,即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经过申请或仲裁委员会通知可以参加仲裁活动。
三、什么样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
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
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上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仲裁申请书
,一式二份,应当载明事项有: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窗口领取纸质版本,也可以在我们网站下载Word版《劳动仲裁申请书》,填写后打印出来。
(3)申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面签订《委托授权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提供律师的证件复印件;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详见上海市各区工商局地址及电话;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如果属集体争议,除上述材料外,申诉人还应推荐3-5名代表,并提交代表名单和全体员工签名表。如果属于拖欠工资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须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金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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