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监护人更改的手续是什么
儿童监护人更改的手续是按照以下规定: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3.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二、被监护人能自己指定监护人吗
被监护人能自己指定监护人,但是只有一种情况。
如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打破了监护法上被监护人不得为自己指定监护人的陈规。在效力上,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也优先于遗嘱监护。
三、已经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要不要履行义务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监护人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扶养费、赡养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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