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严重失职公司可否解除合同
时间:2023-04-22 20:31:34 19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律师:

我朋友朱某系上海某公司的员工,负责电影拷贝管理、还片等。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自日2004年2月起至2005年1月31日。

2004年9月至12月期间,朱某应未按规定的岗位职责履行工作义务,多次出现排片场次重叠及拷贝管理错误,2004年12月8日,公司以朱某"工作态度不认真,懒惰怠工、工作不称职,认错态度恶劣,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等为由与朱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朱某认为,虽然他在工作中出现过一些过失,但这些过失并没有导致公司的重大损失。请问:劳动者的失职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害,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三十日代通知金?

——读者:印芳

印芳读者:

本案中,朱某承认没有按公司规定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但朱某又认为,虽然他在工作中出现过一些过失,但这些过失并没有导致公司的重大损失。我们认为,朱某的工作过错已经被查明,该过错未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完全是因为其他员工的尽职尽责,甚至是越权帮助,才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这不意味着朱某责任可以免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不能简单地理解只是经济利益。如果不是其他员工的尽责,朱某的过错将导致公司重大利益损失。所以是否造成用人单位利益损失应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

此外,《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并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

全文6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期限 最新知识
针对员工严重失职公司可否解除合同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员工严重失职公司可否解除合同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