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欲主动辞去职务,预申请离职期限应为15个自然日,但若与雇主磋商并获得共识则更为合法有效;
若未能达成共识,通常情况下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个自然日告知雇主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然而,超过试用期时,则须提前30个自然日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呈,以示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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