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 件登记的慈善组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
公益性社会组织如何界定:如何确定一个组织是否符合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条件?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以公益为宗旨,通过社会捐赠、社会服务、社会监督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如何界定一个组织是否符合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条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首先,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以公益为宗旨,即其活动应当以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次,该组织应当通过社会捐赠、社会服务、社会监督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此外,该组织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规范运作流程。
在实践中,社会组织是否符合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条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该组织是否通过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向公众披露其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是否开展了针对公众需要的服务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否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接受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界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任何社会组织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被视为公益性社会组织。
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以公益为宗旨,通过社会捐赠、社会服务、社会监督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同时,该组织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规范运作流程。在实践中,社会组织是否符合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条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任何社会组织都可以被视为公益性社会组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一、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三、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一)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二)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三)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四、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居民个人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的,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除限额,其捐赠当月的扣除限额为截止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下同)。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二)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三)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本公告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