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的房地产栏目,律师曾经在《购买商品房必查的法律文件》中提到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其它必须查看的文件相比,预售证更为重要,商品房预售许可是一种行政强制许可制度,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他和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作为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可见其重要性。
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
律师答:要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需要经过行政许可,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是以其他四证为基础,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没有将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把其他四证的审查留给了行政管理部门。
问:开发商作假,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出售给买房者的,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答:开发商采用欺骗、隐瞒手段和购房者签订预售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键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何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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