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具备的证书。要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 查询预售许可证号: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市房管局或省建设厅了解物业的预售批准情况,并要求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 核对开发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消费者需要注意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致。
3. 确认证号及用途:消费者需要核对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号是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监控账号,以及预售房屋占用土地是否抵押。
4. 核对房屋抵押情况:消费者需要查看许可证上的备注中是否记载了房屋抵押情况、用途分布、回迁房等信息。
5. 核对房屋位置:消费者需要查看许可证上注明的预售房屋各栋位置,以确保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6. 了解开发企业登记备案情况:消费者需要了解开发企业是否在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以确保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合法的。
通过以上方法,消费者可以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购买的商品房是合法的,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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