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申请工伤法律援助可以吗?是的,《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因经济困难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社会救助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
(3)领取抚恤金或救济金
(4)要求赡养费、赡养费或赡养费
(5)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6)倡导见义勇为的公民权益
各省人民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依照《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属实的,终止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经济收入发生变化的,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2)案件终止或者被撤销的
(3)受送达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4)农民工因工伤未申请法律援助的,受送达人请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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