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出现逾期交付房产之情形,买方须向卖方发出催告信函予以沟通协调。倘若经由长达三个月的不懈督促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买方有权向卖方进一步发送退款声明书。自接收退款声明书之次日起,卖方有义务在15日之内尽速办理买方的退房事务,将购房款项全额退还给买方,同时依据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中所载明的相关条款,明确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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