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一个由村民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代表村民对村务进行监督和管理。该委员会接受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投诉,并负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还可以参加村两委会议。该委员会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和审查村级财务管理。
他们没有工资,以村民的身份出现,代表村民发表关于村务的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他们可以定期检查和审查村级财务管理,接受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投诉。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其成员可以参加村两委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代表会议条例》的规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都是村民自治组织,具有密切的关系。村民代表会议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负责代表村民利益,参与和管理村内社会事务。而村两委会议则是由村委会成员和村务助理组成,负责村务管理和服务,以及协助村民代表会议完成职责。
因此,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的关系。村民代表会议是村内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而村两委会议则是村民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组织和协调村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的成员应当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并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的决策应当符合村民的根本利益,并应当及时公开、透明地公开。
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是村民自治组织,具有密切的关系。通过村民民主选举和村委会成员的定期选举,实现了村民对村委会和村务管理的直接参与和管理。
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是村民自治组织,密切依存、相互配合。村民代表会议是村内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及决定其他重要事项。而村两委会议则是村民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组织和协调村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的成员应当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并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会议的决策应当符合村民的根本利益,并应当及时公开、透明地公开。
《村委会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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