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市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6楼4室
2、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3、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准予广告发布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南昌市电视台广告发布登记的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不予批准的情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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