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有哪些风险
时间:2023-03-31 19:31:04 2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4、员工可以随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一、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

所以公司还是比较规范的,但是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是:

1、合同中对试用期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讲双方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试用期的时间与合同年限之间的关系:

合同年限为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合同年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合同年限为三年的以内的,试用期不昨超过3个月;

合同年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要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

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

基本的保险,三金是要劳动者一入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的,而不论是否为试用期。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所谓劳动合同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经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一般情形是甲方(聘方)提出建议或初始文本,经乙方(聘员)表示同意认可。如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合同的形式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的工作期限三种形式。劳动合同书是双方行为的准则,一经签署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法律保护双方的合理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单方面的随意变动。

订约双方在正常情况下依约行事,有利于顺利实现各自的权益,为事业的开拓发展齐心协力地工作,依约行事、利益均沾、违法肇事、双方受损。

所以定约双方都应维护合同书的严肃性,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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