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当事人在书面劳动合同中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包括在合同期限内、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法定可必备条款。是非必要条款。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吗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开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劳动法》的,只是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合同期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正式劳动合同。许多人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对《劳动法》不太了解,应该特别注意。
二、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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