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试用合同的期限:根据相关法规,试用期应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得设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超过1年,不得超过30天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不超过3年,不得超过2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不得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培训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培训期为6至1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如下:
1、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
2、对于应聘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在有限的时间里较深入的了解企业、熟悉产品,获悉工作环境等,以此评判是否此工作确实适合自己。
3,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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