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照相机闪光灯亮起时,王X的脸上多了一副墨镜。
作为职业打假人的开山鼻祖,王X一直戴着墨镜在媒体公众前抛头露面。他说此举一是防范职业风险;二是只有戴上墨镜,别人才会认出我。
王被称为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打假英雄。王X现象甚至成为搜索网站百度百科的专有名词。
在打假成名前,山东青岛人王X曾经在家乡的工厂做工,还念过函授,是一名法律自考生。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确立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1+1赔偿制度,正是这个制度,启发了王X。在当时,他觉得这个规则很有意思。
1995年3月25日,22岁的王X站在北京市隆福大厦前,为了验证这个很有意思的规则,王X在隆福大厦买下了12付假索尼耳机并进行索赔,该案持续了8个多月,最终商家退钱,赔偿王X200元。
这构成了对消法第49条的首例实验,也成就了王X中国打假第一人的名号。
随后,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了一次座谈会,邀请王X参加。会上政府官员、法学专家、商场高管讨论的话题至今还在被广为争论——王X是打假英雄还是刁民?、是新型消费者还是在钻法律空子?,但王X的行为已经被会议定义为王X现象。
此后,媒体介入对王X的持续关注将王X定格为打假名人,而王X也没有辜负媒体的期待,他继续到各地去买假索赔。得知王要来时,广东商界发出狼来了的预警,而北京商家则干脆提出防火防盗防王X。
受1995年王X买假索赔的影响,一批打假人站了出来。杨连弟在1996年开始依法索赔,1997年,他甚至辞去工作加入索赔队伍,成为职业打假人。
自王X1995年实验性打假维权至今,15年间,在打假队伍中还能列出一串打假名人,如叶X、刘X等。职业打假人出现的高峰期是1998年左右,当时全国出现了带有地域性质的各种王X,媒体也纷纷按照地理规划称呼这些职业打假人,如上海王X、南京王X,有人笑称,此起彼伏的各地王X的出现如同互联网中的域名抢注。
15年后,当王X、杨X、赵X相聚盘点职业打假人时,突然面面相觑。王X喃喃说:数不出几个了。
在他们眼里,能坚持下来的职业打假人是少数,也是异类。
不得不提的是,职业打假人之所以可以成为职业,其收入倚仗于打假人买假索赔而获得的金额。正因这种行为性质,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动机一直备受争议,是公益维权还是知假买假,受利益驱动?
对此,王X们嗤之以鼻,王X对《法制日报周末》记者说:首先,知假买假很难做到,消费者在购买前很难100%鉴别出商品是否赝品或存在质量问题;退一步讲,即便可以做到知假买假,买假索赔也无可厚非,打假人买假货光明磊落地挣钱总比制假商挣得黑心钱要好得多!
广受外界质疑并不是职业打假人越来越少的主要原因,真正原因是职业打假人所依赖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维权成本越来越高,个人买假索赔已经越来越难以维系打假人的生活。
王X等人认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所树立的公益打假形象变为假打形象,是经营者控制舆论贬低的。当然,职业打假人中鱼龙混杂,也不排除有为整个打假族群抹黑的害群之马。
2000年9月,王X对外宣布,他个人将不再从事购假索赔活动,因为专门从事购假索赔者良莠不齐,种种行为令我不齿,我不屑于与他们为伍。
杨连弟也对记者表示:现在社会存在的一些打假人,他们和我们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自2000年,王X开始全心经营他的商务顾问公司,集中在为客户提供债权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调查和顾问服务,为消费者及生产厂家无偿提供维权知识和维权指导,并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和各种警示信息。
职业打假人王X的这种转型代表了一种趋势——从个体维权上升为公司维权,把个人维权积累的经验转化为为企业服务。这种模式也被许多职业打假人所借鉴。结果是,个体维权者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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