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未办理完成,能否进行产权转让?
时间:2023-10-01 02:10:12 28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时,产权转让需要签署合同,并在房产证办理妥当后再进行。同时,房产交易以产权过户为界线,未过户的产权不属于买方,风险较大。因此,对于房产交易,必须要确保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

由于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因此无法进行产权转让。

如果要进行产权转让,则需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并在房产证办理妥当之后进行。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转让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就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的风险较大。

【 无 法 过 户 , 房 产 转 让 难 题 】

房产过户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但并非所有房产都可以过户。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会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1. 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

2. 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

3. 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

4. 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5. 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

6. 房屋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的。

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 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纠纷的;

3.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因此,房产过户前需办理相关手续,且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房产过户过程中,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办理过户前,买卖双方需签署合同,并在房产证办理妥当之后进行。过户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但并非所有房产都可以过户。如果房产证没有办理妥当,或者存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证明问题,或者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或者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或者已被依法征收、没收,或者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等情形,房屋将无法过户。因此,房产过户前需办理相关手续,且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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