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是否规定了职务工作可以分为一般职务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职务工作可以分为一般职务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职务工作分为一般职务工作和特殊职务工作两类:(1)作者是本单位职工;(二)作者是本单位的职工;(二)作者的创作工作是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三)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本单位或者他人意志的体现,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符合下列要求的,属于特殊职务作品(一)本作品的创作主要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二)由本单位负责。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工作属于特殊工作。
2.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是什么
1.一般事务性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但单位在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具体来说:
(1)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
(2)单位在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优先权没有时间限制,但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的经营范围内。超出范围的,未经许可属于侵权。(三)作品完成后2年内,未经单位许可,作者不得允许他人以与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单位的专用期只有2年,笔者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超过2年;2年内,单位不同意的,作者不得许可他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但可以许可他人以不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二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但收入由单位分担。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专门规定,作者对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只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和功能是由单位享有的,不同类型的职务作品也会影响所有权的确定。因为特殊工种是员工利用公司的设备或资源成功创造出来的,即使是员工自己创造出来的,他们将由拥有职务作品版权的公司确认为作品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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