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规章里规定了三天旷工属于自动离职,那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
一、旷工真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旷工是否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如果规定了旷工会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二、三、六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提交离职申请一个月后公司不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没办好不算离职,这种情况下离开属于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三、公司搬迁在本市有补偿吗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范畴的,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员工应到新办公场所上班,如果员工拒绝到新办公场所上班的,就构成了旷工,公司可以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比如,公司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则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对员工作出辞退处理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事项的重大变更范畴的,公司要求员工随迁的,员工有拒绝的权利如员工同意的,则双方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如员工拒绝的,则公司不得强行要求员工到新办公场所上班。
此种情形下,双方对变更劳动合同事项(工作地点)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是三期女职工的,则公司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三期女职工解雇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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