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因公牺牲认定的五种情况和相应的抚恤标准。其中,执行任务中或上下班途中意外事件导致的死亡、因战、因公致残后旧伤复发、患职业病导致的死亡、因病猝然死亡或医疗事故导致的死亡以及其他因公死亡均属于因公牺牲认定范围。因公牺牲军人按不同情况计发一次性抚恤金,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军队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则按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计发。同时,文中还提到了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抚恤标准。
因公牺牲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在执行任务中或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件导致死亡的;2、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旧伤复发的;3、因患职业病导致的死亡;4、在执行任务中或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死亡;5、其他因公死亡的。
因公牺牲军人,按上年度全国城镇人均收入的二十倍加二十个月工资计发;病故军人,按上年度全国城镇人均收入的二倍加十个月工资计发。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军队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按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计入一次性抚恤金。现役军人含武警指战员因公牺牲,因病死亡或因意外事故死亡不属于因公牺牲范围的,以及因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自杀身亡的,经所在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条件审查认定,由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民政部门负责复核,实施监督。
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加本人四十个月的工资。人民警察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伤残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病故人民警察遗属可享受抚恤优待,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十倍。
病故军人抚恤金如何计算?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病故军人的抚恤金应发给其生前系农村户籍的配偶、子女和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病故时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核发给其生前系农村户籍的配偶、子女和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因此,病故军人的抚恤金的计算应根据其生前户籍所在地和家庭情况来确定。
以上是关于因公牺牲认定标准和抚恤金发放的相关规定。军人在执行任务中或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件导致死亡或因患职业病、因病猝然死亡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死亡,均可被认定为因公牺牲。其遗属可享受抚恤优待,具体发放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同时,病故军人的抚恤金应根据其生前户籍所在地和家庭情况来确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七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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