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人在房屋转卖时,所享有的居住权不会受到影响。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注意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居住权人将房屋转卖时,该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并不会受到影响。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
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房屋转卖对居住权的影响
房屋转卖对居住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居住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但应当书面告知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居住权受让人。居住权转让协议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居住权人的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权存续期间转让居住权。居住权人转让居住权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居住权人的居住费用。
3. 居住权人的居住权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居住权人转让居住权后,受让人可以以居住权人的名义从事与居住权有关的民事活动。但是,居住权人有权要求受让人不得违反居住权人的意愿从事违反居住权人的利益的行为。
4. 居住权人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居住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居住权转让协议或者居住权人转让居住权的行为,并请求恢复其居住权。如果受让人构成侵权行为,居住权人可以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房屋转卖对居住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居住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居住权人的优先权、居住权人的居住权受影响以及居住权人的损失等方面。因此,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居住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事项,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出现。
居住权人将房屋转卖时,该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并不会受到影响。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应该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出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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