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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2022-05-11 10,008人已浏览
  • 陈家静律师

    陈家静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

    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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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如下: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创设居住权制度,保障了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体现了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符合现代人权保障的要求;居住权制度将物的所有和利用相分离,有利于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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