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试用期期间和正式员工计税办法都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可不可以中途增加个税专项扣除项
可以中途增加个税专项扣除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月薪三万要交多少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因此每月应交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3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0000-5000)*25%-1375=4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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