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未能及时与员工签订合同,将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甚至直接被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前一日。《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并应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45条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生效时附加条件。有有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满足时生效。具有终止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满足时应无效
如果一方为了自身利益不当地阻止条件的满足,则该条件应视为已满足;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附加期限。有有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有终止期限的合同应在期限到期时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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