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在符合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条件下将被认定为有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签订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签订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将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小产权房没有获得国家产权证书,因此不能作为有效合同的标的物进行交易。因此,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即使合同已经签署,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对于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小产权房没有获得国家产权证书,因此不能作为有效合同的标的物进行交易,即使合同已经签署,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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