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小产权房屋转让协议暂不支持公证。小产权房是指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因此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当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将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小产权房屋转让协议暂不支持公证。小产权房是指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因此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当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提交公证申请时,公证处将不予受理。
【我国小产权房能否公证转让?】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属于城市国有土地范畴。因此,小产权房不具备进行公证转让的条件。根据《公证法》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公证遗嘱,但是小产权房不属于遗嘱继承的范畴,因此不能办理公证遗嘱。同时,《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当依照不动产登记程序办理。由此可知,小产权房不能进行公证转让,也不能通过不动产登记程序进行转让。因此,小产权房在依法上是不被承认的。
小产权房转让协议暂不支持公证,因为小产权房不属于城市国有土地范畴,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不能办理公证遗嘱。同时,小产权房也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程序进行转让。因此,小产权房在依法上是不被承认的。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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