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之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不成立,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步骤如下:
1.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2.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
如何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可以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同时,符合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也可以作为备选对象。对于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则可以作为优先配租对象。因此,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入标准和申请条件。
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入标准和申请条件。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可以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同时,符合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也可以作为备选对象。对于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则可以作为优先配租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全文8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