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定工伤不可以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和残疾鉴定实际上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即放弃残疾鉴定,两者实际上是一回事,完整的学名应称为: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期间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工伤后60日内做伤残鉴定,必要时可延长30日。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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