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但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支付不低于其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的150%、200%和300%
其他工资制度的,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按照150%支付,200%和300%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视为延长工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按照200%的比例支付,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同时休假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不定时工作制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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