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是一种制度,指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受竞业条款限制,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禁止措施,是指对于与特定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的制度。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受竞业条款限制,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等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不得在一定期限内以任何方式在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领域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最短不得低于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竞业限制期限的最短时间为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在制定竞业限制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所在的行业、竞业限制的范围、用人单位的财务状况、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的影响等因素,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方式、限制的例外情况等细节内容,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竞业禁止措施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特定人员进行限制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短不得低于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在制定竞业限制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劳动者所在行业、竞业限制范围、用人单位财务状况及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的影响等因素,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方式、限制的例外情况等细节内容,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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