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2.本人的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是失业妇女的,提交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
5.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6.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7.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任何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冒领或者多领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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