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的非法终止劳动关系
时间:2023-05-02 21:53:46 1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同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1996年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明确了工伤的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伤、致残、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从事抢险、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利益的活动,社会和公众,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军人。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失踪,或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丧失全部劳动力的。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其他合理途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事故(一)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工作地与居住地之间的合理途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经常居住地和单位宿舍(二)配偶、父母、子女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和居住地(三)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以及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下班的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在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的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是指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我的主要责任

全文8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新时间:2024-01-22 09:45:05
查看工伤保险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伤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工伤认定中的非法终止劳动关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伤认定中的非法终止劳动关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